周生贤强调,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1版 作者:周文颖 日期:2009-04-15 |
4月14日,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在京联合召开2009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席并代表国务院八部门对2009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中国环境报记者 王亚京 摄
中国环境报记者 周文颖 4月14日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今日在京联合召开2009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代表国务院八部门讲话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周生贤说,2008年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关于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八部门的总体部署,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万人次,检查企业70多万家次,立案查处1.5万家环境违法企业,挂牌督办3500余件,追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责任人100余名。专项行动确定的环境违法案件后督察、环境基础设施专项检查和重点流域污染企业专项整治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一是环境保护后督察工作成效显著。各地集中对2005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2.8万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以及责任追究的情况逐一进行了检查,97%的环境违法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在前三年饮用水源地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466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集中检查,97%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环保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在2007年造纸行业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对8595家造纸企业开展后督察,被取缔关闭的2633家造纸企业基本落实停产要求,造纸企业生产规模已由2007年初的1.25万吨/家提升至2.65万吨/家,当年减排化学需氧量80余万吨,在工业行业污染减排中取得重要进展。二是环境基础设施专项检查取得实际成效。各地对已投入运营的1530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国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由71.8%提高到76.9%;对935座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全面检查,责令100余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限期整改。三是重点流域水环境集中整治成效显现,重点流域水质总体有所改善。在肯定一年来专项行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环境执法监管面临的严峻形势。一些行业产能过剩,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客观上存在停运治污设施、偷排漏排动机,环境执法的难度和压力明显加大,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发环境事件仍呈高发态势。各地必须进一步加大专项行动力度,发挥部门联动优势,有效协调各方各地力量,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为应对并战胜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周生贤指出,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严格防范各地以扩内需保增长为借口的盲目投资冲动,坚决防止新一轮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重点集中在3个方面:一要严管“两高一资”行业,集中开展钢铁、涉砷行业专项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总要求,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已经建成投产的违法建设项目;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后淘汰的工艺设备和取缔后反弹的企业,严厉打击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排污企业;切实贯彻钢铁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面检查钢铁企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对涉砷的冶炼、化工等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原料来源、生产工艺、废渣贮存、污染防治的全过程监管,坚决遏制砷污染事件发生。二要巩固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成果,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后督察。要持续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继续加大二级保护区内超标排放污染物单位和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码头的清理整治。排查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环境污染隐患,防止环境污染事故。三要着力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问题,切实发挥治污设施的减排效益。继续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整治力度,督促已建成的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对建成运行3年后,因管网不配套,处理负荷仍达不到设计能力75%的污水处理厂和不能正常达标排放、污泥随意弃置造成环境污染,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不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实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排入市政管网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业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周生贤强调,为确保今年确定的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要严格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地方各级政府要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推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的领导工作机制,建立环保专项行动的考核制度,确保专项行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二要强化责任追究。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跟踪督察。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的,依法依纪追究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三要强化环评审批制衡。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项目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设备没有彻底取缔关闭的区域,实施“区域、流域限批”;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不能批准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以及不运行环保治理设施,仍然存在直排、偷排、整治措施不到位、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违法企业,严格限制其新建项目审批。四要强化执法监管。建立和完善巡查、直查、稽查、后督察和年终考核制度,强化分类指导的执法意识,畅通投诉渠道,对主观恶意排污,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主持会议。发展改革委韩永文秘书长就切实发挥拉动内需资金作用、严厉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监察部郝明金副部长就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部张苏军副部长就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李秉仁总经济师就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营的监管,工商总局刘玉亭副局长就查处“两高一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全监管总局孙华山副局长就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电监会王禹民副主席就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环保政策、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停(限)电措施等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设分会场2000余个,各地政府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7万余人参加了会议。